冲突矿产采购政策
1. 目 的:
为防止刚果民主共和国及其毗邻地区的冲突矿产用于我司的原材料上,执行公司对冲突矿产的政策,及改 善电子供应链的条件,支持区域资材计划,使得刚果(金)及其周边毗邻国家未来有合法贸易。
2.范 围:
适用于公司采购范围的所有金属材料的成份调查。
3.职 责:
3.1研发部:供应商送样承认时负责对金属材料是否含有冲突矿产进行初步的评估。
3.2品质部:响应EICC和GeSI(全球电子可持续发展倡议)联合工作组的承诺改善电子供应链的条件,不接受可以助长冲突的采矿活动。及《多德-弗兰克保护法》条例要求披露及报告有关产品内所使用的锡, 钽(钶钽铁矿),金,钨的情况及其来源。
3.3资源部:依据材料资材需求选择合适的供应商,并协助品质部要求供应商对供应物料进行是否使用冲突 矿产及冲突矿产来源的调查。
4.定 义:
4.1冲突矿产:在刚果(金)及其周围国家和地区境内的锡石、黑钨、钶钽、铁矿和黄金等稀有金属开采已 造成严重的人权与环境问题。这些地区的大部分采矿活动与冲突的武装组织有关(资助),导致该地区 长期不稳定,所以被称为“冲突矿产”。
4.2 毗邻国家:国际公认与刚果民主共和国共享边境的国家.注解:无冲突冶炼厂评估项目也将肯尼亚列为毗邻的国家。
4.3刚果民主共和国无冲突金属:不含矿产冲突的产品并且不直接或间接融资给刚果民主共和国或相邻国家 的武装部队
4.4对冲突矿产的政策:不支持、不使用来自武装冲突、非法采矿与低劣工作环境中采矿而来的金属,即所 谓“冲突矿产”。供应商应调查其产品中含、金(Au)、、钽(Ta)、锡(Sn)、钨(W)等金属,并确认这些 金属来源。
5.工作内容
5.1研发部根据实际产品的需要,将所需材料的规格等相关要求传递给资源部资材,要求资源部寻找合适的 供应商送样承认。并对此材料是否含有冲突矿产的风险评估信息披露给资源部及品质部。
5.2资源部针对研发部对材料的规格及品质要求选择适合的供应商,要求供应商送样确认,同时将《无冲突 金属报告模板》调查表及需签署的《不使用冲突矿产保证书》转交给供应商对所送样的物料进行冲突矿 产的信息调查并对材料做出承诺保证。并将供应商签署的《不使用冲突矿产保证书》及调查结果交与品 质部判定材料中是否符合刚果民主共和国无冲突金属的要求。
5.3调查的结果是符合刚果民主共和国无冲突金属的要求的,则将此信息传递给研发部及资源部。
5.4调查的结果如果是材料中有使用刚果(金)及其周边的冲突矿产的,则要求供应商提供书面的解析并立 即停止资材及使用刚果(金)及其周边的冲突矿产,重新选择新的矿产来源并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新的 矿产是符合刚果民主共和国无冲突金属要求的及制定相应的改善、预防措施,以符合刚果民主共和国无冲突金属要求;同时还要求供应商签署《不使用冲突矿产保证书》
5.5公司对冲突矿产的政策 ;不支持、不使用来自武装冲突、非法采矿而来的金属,即所谓“冲突矿产”。 公司的供应商应调查其产品中含、金、钽、锡、钨等金属,并确认这些金属来源。
6.参考文件
《多德-弗兰克保护法》
7.相关表单
7.1 无冲突矿产调查表
7.2 不使用冲突矿产保证书